漯河:车厢坐满人,莫让货车变“祸车”

8月26日,漯河市舞阳县交警大队巡逻二中队民警在辖区路段开展巡逻。9时许,当巡逻至舞阳县三环路路段时,发现一辆轻型栏板货车车厢内坐满了人,且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悲惨结果,后果不敢想象。
随即,民警立即喊话,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据悉,该车辆驾驶员是附近工地干活的,为了贪图方便想着就近把工人一块拉过去,压根没有考虑安全问题。
执勤民警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对驾驶人及乘坐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以案说法,指出乘坐超员客车、货车出行的严重危害以及货车违规载人行为存在着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车上人员均表示今后绝不再犯,自觉做一个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舞阳县交警大队对该车驾驶人骆某某驾驶货车违规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
01
货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货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需求,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运输货物设定的,如车辆照明信号、安全防护装置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载客要求。
02
在高速公路、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
03
如果货箱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
04
货车载人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车上缺少防护措施,会加重事故后果,造成恶性交通事故。
皮卡车及货车、三轮车车厢载人属于违法行为
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驾乘人员都应提升自身安全意识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切勿违法搭载乘客
勿乘坐违法载客的货车
给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多一分保障
来源:漯河交警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王俊方